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在不久前公布的第32届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中,国际传播类别共39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6件、二等奖11件、三等奖22件。“这些获奖作品无论是议题设置、叙事方式、表现手法还是传播方式及其传播效果等都有不少亮点,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广泛宣介中国主张、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等方面做出了努力,也探索了不少新的尝试,国际传播效果显著”。第32届中国新闻奖评委、中国日报社编委会委员朱宝霞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
以国际视角展开叙事,主动发声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建党百年的重要历史时刻。从央媒到地方,各级媒体精心组织素材,从不同角度切入,生动诠释这一宏大主题。众多获奖作品围绕百年大党的奋斗历程、围绕新时代的发展成就展开全媒体报道,精彩纷呈。获得国际传播类别一等奖的新华社特稿《习近平带领百年大党奋进新征程》,聚焦建党百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走过的历程,围绕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展开叙事,充分展现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各方面的卓越才能和非凡领导力,揭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新时代创造奇迹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
获得国际传播类别一等奖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特别节目《非凡的领航》,以两集的篇幅,通过重大事件回顾、专家访谈等形式,全景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2020年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难取得的辉煌成就,在非凡之年引领“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坚毅前行。
由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制作的作品《"Daka! PLA"(打卡!中国军队)》,采取网络互动形式,带领网友沿着习近平主席视察过的部队、接见过的官兵的足迹,深入基层部队实地打卡,聚焦部队武器装备,带领观众“沉浸式”体验,充分展现了新时期部队官兵风采和大国重器的震撼力量,生动阐释了“习近平强军思想”。
“如果说中央旗舰媒体的国际传播作品是在传播中国声音,那么地方媒体的获奖作品更侧重于讲述中国故事”。第32届中国新闻奖评委,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广西大学东盟传媒暨中国—东盟区域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易文两次参与中国新闻奖评审。在她看来,今年的国际传播类作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无论是立意还是表达都有非常好的体现。
获得二等奖的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专题《南京记忆·世界记忆》站在世界记忆的高度,从海外公祭独特视角切入,广泛征集了来自世界五大洲的侨胞对于“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事件的所思所想,通过他们在海外所见所闻、所做所感,倡导珍爱世界和平,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由芒果TV创作推出的获得二等奖的系列视频报道《我们都是追梦人》将个体奋斗故事融入国家发展主题,选取十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中国香港青年,记录他们北上创业的故事,展现内地发展给香港青年带来的全新机遇。以独特视角讲述中国故事,紧扣时代主题,聚焦发展潮流,将无数奋斗身影所组成的时代图景加以提炼,让更多新时代青年乃至世界人民看到中国发展的蓬勃生机,源源不断地汇聚“与时代同行”的力量。
“这些作品最大的亮点在于围绕当前时代的大事件主动发声,能够旗帜鲜明地宣传我们党的百年历史以及中国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巨大发展和变化。无论是中央媒体还是地方媒体,在重大事件的国际传播中都有生动体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任桐感受深刻。
直面国际热点话题,回应关切
“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前进的步伐”。这是一等奖作品人民日报社评论文章的标题,也是《人民日报》就孟晚舟回国撰写的独家评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首发后,在国内各新媒体平台阅读量超2亿次,点赞留言超57万次。文章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比利时、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的60多家主流媒体主动转引,转引媒体包括美联社、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彭博社、美国《时代周刊》等。
在朱宝霞看来,敢于在国际社会关心的焦点问题中发声,积极回应国际关切,是这些获奖作品的另一个鲜明特征。让她印象深刻的还有获得二等奖的《南方周末》的通讯《新疆棉花遭遇“明枪”与“暗战”》,文章聚焦西方国家污蔑新疆存在“强迫劳动”而拒用新疆棉花事件。记者深入南北疆,走访了新疆多地的棉花企业、棉种企业等,对棉厂维吾尔族工人、棉厂老板、农场主、行业人士等深入采访,获得第一手材料,同时采访专家学者,从学术角度分析中美竞争背景下,欧美多国如何炮制新疆所谓“强迫劳动”争议问题。
同样,获得二等奖的新华社面向全球推出的英文纪录片《Documentary | Inside China: A Discovery Tour (重磅纪录片||真实中国:民主自由人权探索之旅)》针对常被西方媒体政客无端指责的话题,用大量事实予以回应,生动讲述了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宗教信仰自由、反恐努力、抗疫成效、各民族文化保护等内容。文字通过行进式探访和国际化表达,向海外受众特别是西方受众还原真实中国,让各国观众更好地理解在追求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过程中,现代中国在民主自由人权领域不断锐意进取的政治文明建设逻辑。
“这些作品直面西方受众关注的话题,甚至是误解的话题,不回避不含糊,用事实予以回应”,在易文看来,强化正面叙事、主动设置议题,不停留在表面话题,而是深入到重大话题上进行探讨,是近几年国际传播作品质量明显提高的重要表现。
以“他”语态讲述,深度触达
鲜活的中国有无限表达。
“在这些国际传播类别的获奖作品中,我们还可以清晰地看到另一种特点:‘他’者深度参与”,易文提到,“他”者的深度参与,让作品的国际传播力得到了更深体现。
获得一等奖的中国日报社五集系列视频短片《求索:美国共产党员的中国行》,以美国共产党员伊谷然的“探索”之旅为主线,从“他视角”出发,采用真实体验、实地感知的“行走式”纪录片拍摄手法,由伊谷然深入一大会址、嘉兴红船等地开展实地探访、与国内资深专家、基层党员,以及来自美英的国际友人等展开对话,解码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解读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视频吸引了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用户观看和热议,全球传播量超过4500万。
《求索:美国共产党员的中国行》主创人员、中国日报网副总编辑张春霞谈到创作最大的体会时表示:“建党百年这样的重大主题报道,必须找准海外关注点,广泛深入采访,用国际化表达让海外受众愿意看、有共鸣、能认同,才能实现有效的国际传播”。为了紧扣海外关注点,他们大量翻阅党史、研究文献等资料,并与外籍记者多次研讨,调研采访多位有切身体会的中外友人和专家,脚本数易其稿,最终确定从“初心使命”“工作方法”“鲜明品格”“组织架构”“执政能力”等5个方面切入,以完整严密的逻辑阐述百年大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运作机制。
同样获得一等奖的《“东西问”之“观中国”系列报道》,是由中国新闻社在2021年策划推出。报道重点阐释中外热点话题背后的深层逻辑,邀请多位国际知名专家撰稿或接受专访,形成一组兼具学理性与可读性的深度文章。该组稿件通过海外汉学家、国际关系学者、资深媒体人的独特视角“观中国”,客观公正地诠释中国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文明基因,引导海外读者观察中国时既能“知其然”,也可“知其所以然”,以塑造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系列报道推出后受到境内外媒体关注,境内外网站涉及该组稿件的报道单篇转载均超200篇次,网络阅读量超3000万。
任桐对“他”者深度参与的另一种方式感受深刻:中西方媒体携手合作,共同制作推出。光明日报社的二等奖获奖作品《建党百年系列报道》,就是与土耳其《光明报》和捷克《文学报》合作,在7月1日纪念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的当天,在土耳其和捷克以当地语各推出,全面介绍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为使报道符合当地受众阅读习惯和国际传播规律,取得更好传播效果,双方团队就报道的策划、采写、编辑和版面多次深度沟通、共同推进。报道和版面经我方编辑、审校、定稿,由外方记者和作者署名撰写,以“借嘴说话”方式增强报道可信度。
在任桐看来,只有用符合当地受众阅读习惯和国际传播规律的方式,用国外朋友能够接受的语态去传播我们想要表达的内容,才能够从以前的“让我听”变为“愿意听”,从“走出去”到“走进去”,才能增强国际传播的广度、深度,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赵新乐)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政策法规篇】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回望这一年,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空间,一大批与互联网发展和亿万网民云上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新策落地实施。它们既有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有偿跟帖、违规弹窗等行业乱象的重拳整治,也有围绕数据流通、数字乡村、网络文明、技术发展等行业现象的精准施策。展望新的一年,随着技术与产业的融合、理念与实践的交汇,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必将走向新的阶段。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王威 作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其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并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作出具体规范。《规定》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新华社发 尹志烨 作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7方面工作举措。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还明确了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8月8日,《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及农村电商标准建设等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在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影响数据出境安全的情形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规定》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
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通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基本功能软件包含的具体App类型。其中,操作系统基本组件限于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限于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限于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限于应用商店。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该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该法规定,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检测异常信息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公司做好风险防控特别义务和保护收集到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等。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孔繁鑫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