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皖台商的新年心声:两岸交流不是难题 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中新社合肥1月17日电 题:在皖台商的新年心声:两岸交流不是难题 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中新社记者 张俊
“新的一年,两岸交流一定会更频繁,特别是民间交流合作会更加紧密。相信在同样的共识下,两岸的交流合作不会是一个难题。”近日,台湾工程师郑人豪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今年49岁的郑人豪来自台湾台北,扎根安徽已近5年时间,幽默风趣的他形容自己是半个合肥人,无论是本地方言,还是民俗文化,他都耳熟能详。
郑人豪是合盟精密工业(合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当他刚刚走进公司所在的合肥新桥集成电路科技园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地,周边除了正在建设的厂房,人烟寥寥。然而短短半年时间,在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工厂就建成交付,这让他非常感动。
郑人豪表示,大陆半导体产业已发展多年,并形成了完整产业生态圈,惟有部分关键零配件仍需进口。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他,当时受所在公司委派,希望在大陆选择一地建厂,实现高端零配件的国产化,减少对进口的依赖。
怀揣着打造国产化高端零配件的目标,从2017年起,郑人豪与团队开始走访大陆多个城市与开发区,寻求在地理区位、地方政策、人才与配套适宜的厂址。经过调研讨论后,最终选定合肥为最佳落户建厂地点。
2018年,郑人豪和团队正式入驻合肥的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尽管遇到疫情,但公司依然快速发展。郑人豪说:“我很高兴当初选择来到合肥创业耕耘,如今企业不仅步入正轨,进入发展快车道,还培养了一批本土人才。”目前,郑人豪的公司有近50名员工,其中超过八成员工都是本地培养的人才。
郑人豪表示,大陆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后,台商将加大对安徽的投资,尤其是在高端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新的一年,他也为公司制定了新的目标,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在大陆工作生活已有23年的黄宏洲来自台湾嘉义,来到合肥投资兴业也有14年时间,是合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黄宏洲说,20多年来,他切身感受到大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亲眼见证到了安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在新型显示、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发展。
黄宏洲表示,过去三年时间,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台商台企来到大陆投资创业的热情并未减弱,其所在的协会先后接待了80多批来访的台商代表团。
黄宏洲说,新的一年,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在皖台商将加强与国际客商之间的交流频次,获得更多的发展合作机会,产业一定会得到更大的提升。“我们会积极发挥好桥梁纽带的作用,号召广大在皖台资企业抓住机遇,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加深入参与和支持皖台之间的交流合作。”
截至目前,安徽共有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台湾工业园等各类涉台园区19个,在安徽创业就业的台商、台青3000余人。(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